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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2015-028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农机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
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投标书应含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表。
二、本次采购说明:
扬州市邗江区农机管理局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项目,夏秋两季作业面积 19.75万亩。
三、本次项目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73000元。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 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含核查车辆、工作餐、税金等费用。
3、报价: 大写¥ 小写¥ 4、评标方式: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 : 2015年 8月 30日前支付核查费用的 65%, 12月 30日前支付核查费用的 35%。
六、第三方核查相关要求:
1、制定第三方核查工作方案 ,按《邗江区 2015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核查。
2、核查作业面积比例不低于申报作业面积的 30%,并覆盖全部实施村。 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总核查面积的 60%;电话核查比例不低于总核查面积的 40%;按不低于 20%的比例检查申报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台账资料,重点检查作业机械、作业地点、作业面积等。
3、 2015年 8月 12日前,向委托方递交夏季第三方核查报告; 2015 年12月12日前,向委托方递交秋季第三方核查报告。
4、对核查数据及资料、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注:
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后于 2015年 5月 11日上午 9:30点前送至邗江区财政局心 102室(扬州市兴城西路 185号 )。
2、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 杨扣虎 0514-87862089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强主任 0514— 87862399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服务采购中心 2015 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