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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农机管理局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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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农机管理局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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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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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邗江区农机管理局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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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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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编号: 2015-028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扬州市邗江区农机管理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技术能力,投标书应含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表。
二、本次采购说明:
扬州市邗江区农机管理局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第三方核查项目,夏秋两季作业面积19.75万亩。
三、本次项目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73000元 。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具体事项: 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含核查车辆、工作餐、税金等费用。
3、报价: 大写¥ 小写¥ 4、评标方式: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 2015年8月30日前支付核查费用的65%,12月30日前支付核查费用的35%。
六、第三方核查相关要求:
1、制定第三方核查工作方案, 按《邗江区2015年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核查。
2、核查作业面积比例不低于申报作业面积的30%,并覆盖全部实施村。 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总核查面积的60%;电话核查比例不低于总核查面积的40%;按不低于20%的比例检查申报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台账资料,重点检查作业机械、作业地点、作业面积等。
3、2015年8月12日前,向委托方递交夏季第三方核查报告; 2015年12月12日前,向委托方递交秋季第三方核查报告。
4、对核查数据及资料、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注: 1、请将标书密封盖章后于2015年5月11日上午9:30点前送至邗江区财政局心102室(扬州市兴城西路185号)。
2、 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联系人: 杨扣虎0514-87862089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强主任 0514—87862399 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服务采购中心 2015年5月6日 江苏省的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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